某小区停车收费标准
按北京市物价局、建设局、城管局 京价 关于小区停车管理有偿服务物业收费管理规定执行。
符合物业管理规划的封闭式公用停车场、车库、泊位,设置安全防范设施、管理和服务人员等条件的,经定价部门审核批准,可以按收费停车场管理,收取服务费。
车辆驶入是为了:搬家,抢修、检修,执行公务,医疗救护等具有明显标志或功能的车辆应免收停车管理费,送货或临时停车小于1小时的不收费,超过1小时的2元/次,超过3小时的4元/次。
小区业主自备的车库,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100元/月/辆,一次性交纳的每年1000元。
停车泊位的业主,须与物业签订停车管理协议,其中应明确刊述使用权利及服务义务等相关条款说明。
一般小区停车限于11座以下的车辆,超大或特殊车辆和货车不得停放。
停放在专人看管的公用车库、车棚的,停车收费管理标准为:摩托车10元/月/辆,三轮车、助力车5元/月/辆,自行车3元/月/辆。
停放在规划的停车场、泊位或专用露天停车场停放的车辆,停车服务管理费标准为150元/月/辆。
实施管理收取的服务费,需使用统一税务票据。
在小区公用室内停车场 车库停放车辆的,停车服务管理费收费为300元/月/辆。
小区停车管理系统单位应年度向使用者公布停车管理收支情况,并无条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。
扩展:小区停车管理,智能停车场系统,小区监控系统,防盗报警,LED室外显示屏,摄像头监控系统,刷卡用水,刷卡用煤气
